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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喜欢作文
 更新时间:2024-04-20 15:39:58
 

第1篇我喜欢作文

我比较喜欢吃肉类的菜肴,爸爸妈妈经常说我是食肉动物。在众多的肉类菜肴中,青瓜炒鱿鱼让我情有独钟。这可是有原因的哦。那是在我7岁那年,有一天,我听爸爸对妈妈说,他的老板被他炒鱿鱼了。

于是,我就问妈妈:“妈,什么叫炒鱿鱼?”妈妈摸着我的头说:“炒鱿鱼就是一道非常好吃的菜呀。”我兴奋地对妈妈说:“我也要吃!”妈妈微笑着说:“好!今天我们家就吃炒鱿鱼。”后来,我偶然听妈妈对爸爸说今天是我们炒别人的鱿鱼而不是被炒鱿鱼,不要放在心上之类的话,我听不懂,于是没放在心上。下午,妈妈下班回来,果然从菜场上买回了鱿鱼和青瓜。开始做菜了,我就跟在妈妈后面,看妈妈洗鱿鱼、切鱿鱼、炒鱿鱼。不大一会儿,香喷喷的青瓜炒鱿鱼就上桌了,我迫不及待地拿起筷子就吃了起来。妈妈边笑边说:“小馋猫,饭还没盛呢就吃菜!”我对妈妈说:“这么好吃的菜,为什么以前不烧?味道太鲜美了,好吃!”妈妈若有所思地说:“你爸不喜欢吃海里的东西,所以从没买过,既然你喜欢吃,以后家里就经常做。”

一次偶然的机会,我才知道炒鱿鱼原来是开除的意思。我也经常问爸爸为什么要这样说,他总是避而不答。我再问,他就说:“等你长大了就自然会知道的。”看来,菜肴里也有学问。

第2篇我喜欢作文

有人会问我喜欢什么体育运动,我会毫不犹豫地告诉你:打篮球,要问为什么喜欢打篮球,请听我慢慢说来。

记得2008年的一天,因为某些原因,班里的大部分男生都没有下来打篮球。极少数的男生很难凑够10人,便无可奈何地问我们这帮对篮球有些孤陋寡闻,只会玩“砍包”的女生,是否愿意加入他们的行列。我对女生玩这种“砍包”游戏早就

有些乏味了,觉得一点也不够刺激。于是便不顾一切的加入到了打篮球的行列。这也第一次看到了男生和女生的差别,男生分队是那么利索,几秒钟就确定了队员的分配。而我们女生却用了很长时间,不管怎么分配队员总有些女生不同意分配。我默默在想,大家怎么就不能相互谦让一下呢?难怪每次男生都玩得比我们女生痛快。

好不容易确定了,前锋、中锋、后卫,比赛开始了。不好!“灌篮高手”拿到球了,我三步并作两步跑到他面前,挡住他的运球路线,他运着球左右移动,我也跟着他左右运动。我一不留神,他把球传给了另外一个队友。嘿!打篮球也要专心致志,不能分散一点注意力呀!

当篮球又一次落入“灌篮高手”手中,我吸取了上次的教训。我极为专心地盯住篮球,生怕篮球又跑了。谁知“灌篮高手”仿佛在戏弄我似地,他一会向左,一会向右,让我拿不准他什么时间传球。“灌篮高手”的力气真够大,不敢怎么抢还是难以抢到球。我索性像老虎一样,用手做出在他身上猛抓的动作,他好像有点害怕,球一下溜出了他的手,我兴奋地把球抢了过来,灵机一动,传给了我的队友……“灌篮高手”向我称赞道:“你的防守太强了啊!”原来防守就是这样呀!我暗暗在想。内心感到十分自豪。

通过这次的篮球比赛,我也渐渐地喜欢上了这项运动,它也成了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个项目,现在大家该明白我为什么喜欢打篮球了吧。

第3篇我喜欢作文

我有一头又高又肥非常可爱的麦兜猪。它高约35厘米,全身粉嘟嘟的,是用棉花做的,头上歪戴着一顶红白相间的帽子,像用橘子瓣拼成的一样。

这个小帽子还有一个可以上下翻动的红色帽檐,显得调皮又可爱。它的眼睛一只睁着一只闭着,好像在给谁抛媚眼。胖胖的脸上有一个大大的鼻子,鼻子面是粉色的,鼻子面上还有两个金色的大圆孔,能插两个葱。一片红色的小舌头贪婪的伸出来,好像要流口水,粗短的四肢,憨态可掬,圆溜溜的屁股上有一根细长带卷的小尾巴,真是太可爱了!我非常喜欢我的麦兜猪,因为它能带给我欢乐,当我不高兴的时候,麦兜就好像知道了我的心事,悄悄的对我说,高兴一点吗,要懂得快乐,我听了就开心了。当我高兴的时候,我就会把麦兜先抛到空中,再紧紧的抱在怀里,不想放手。

我不光平时喜欢麦兜,就连做梦都想着它,有一次我梦见麦兜穿着新衣服在草坪上跑来跑去,突然遇见了一只红狐狸,它骗走了麦兜的新衣服,麦兜傻傻的坐在草坪上一动不动,早晨起来,我竟把自己的衣服脱给了麦兜穿,你说我对它好不好?

第4篇我喜欢作文

我愿采撷蓝天中的片片云朵,编织成五彩的乐谱;我愿摘下夜空中的点点繁星,化作跳跃的音符;我愿用我灵巧的双手,拨动如丝的琴弦,再敲击七色琴键,一首宏伟、壮阔的乐曲从我心底飞出。

一把乌黑油亮的碳木,一座小而精巧的岳山,一根根细长如丝的琴弦,一个个点状的珍珠徽。它就是琴棋书画中的古琴。右手拨动琴弦,左手如抚摸一样在琴弦上跳舞,悠扬的《长相思》、《秋风词》随风飘遍整个小院儿。啊!在一个阳光明媚的午后,端一杯沁人心脾的茉莉花茶,坐在竹编的藤椅上,听着悠扬的琴声,远离城市的繁弦急管,红灯绿酒,你会不由得会心微笑。

洁白如雪的皮肤,奇特的三只脚,加上黑白相间的牙齿和叮叮咚咚的笑声。它就是音乐之王——三角钢琴。活泼,欢快的旋律像一个个小精灵在上面跳着活泼动人的舞蹈,使我们不由得沉浸于其中,跟着节拍打节奏、哼调子。享受着那来自音乐的快乐。看!在一个灯光四射的舞台上,一个女钢琴家正坐在三角钢琴前,那灵动的手指,会让人不由自主的跟着一块儿弹着那属于心灵的键盘。

笛子,小提琴,竖琴,鼓,长号,萨克斯。各种各样的乐声汇聚在一起,奏成了宏伟、壮阔的交响乐,百人乐团配合默契,将各种乐声综合、连接、轮弹,《黄河大合唱》、《春节序曲》等宏伟之乐瞬间诞生,给予观众一种视听盛宴,沉浸在一种美轮美奂的世界里。欢笑。

忧伤的,悠扬的,欢快活泼的,宏伟壮阔的。各种风格各具特色,在大家需要的时候跑出来,痛痛快快,轻轻松松的吹拉弹唱上一曲,让我们远离烦恼,享受来自音符的快乐!啊!我喜欢这样的音符!

第5篇我喜欢作文

我从小就有一个梦想,那就是做一名画家,虽然我知道这不是说一说就行的事,可是,我会坚持,我会努力,做一名合格的画家!

我喜欢画画、无论是水粉,国画,素描••••••我都十分的拿手,可我尤其是喜欢画漫画。因为在班上时,偶然看到了一本漫画书,那神情、衣着和动作,栩栩如生、十分神奇!我想:我要是能画到这种程度就好了!我转念又想:俗话说:只要功夫深,铁杵磨成针,没什么不行的,于是,我回到座位,拿了张白纸,开始画了起来,脑海里渐渐回荡起刚刚的那幅画,画了起来,起初,我画的不太理想,衣着、神情,画的都很粗糙,我一有时间,就画画,电视上有,我就照电视上画,书上有,就照书上画••••••画了一张又一张••••••功夫不负有心人,我终于画到了一个自己比较满意的漫画了!我开心极了,就在这时,妈妈走到我身边说:“不要骄傲,人外有人,天外有天,还得多多练习啊!”我暗下决心,一定要把画画好!

经过我的努力,我现在经常参加画画的比赛,还经常拿奖,其实画画不仅在锻炼我们的耐心,更主要的是告诉我们了一些做人的道理:世上无难事,只怕有心人,要脚踏实地的,一步一步的坚持下去,无论做什么事情都会成功!我喜欢画画,我要做一名合格的画家!

第6篇我喜欢作文

同学们,你们要问我喜欢喝什么,我会毫不犹豫的告诉你们,我最喜欢喝饮料。

有一次,白老师约我们踢踏舞队的出来吃饭。在路上,我求着白老师给我们买饮料喝,可是白老师不给我们买。我再三(请)求着白老师给我们买饮料,老师看我那焦急的样子,实在拿我没办法,才(只好)给我们买(了)饮料喝。

在宴会上,白老师给我们倒好饮料,我总是第一(个就)喝完(了)。喝完后,我又拿(起)饮料瓶,给自己倒得满满的,而给别人只倒了一点点,生怕别人比我喝得多。连续喝了七八杯以后,我问同学们还想不想喝,而同学们却说:“啊,还喝?再喝肚子都破了!”我笑嘻嘻地问:“你们真的不喝了?”他们使劲地点点头。“那我就和白老师分着喝了!”白老师说:“不不不不不不……”我高兴地欢蹦乱跳,独自一人把一瓶饮料享受了。

还有一次,妈妈请同事吃饭,妈妈问我和那个小姐姐喝什么饮料?“醒目!”我说,小姐姐说:“可口可乐。”过了一会儿,妈妈把两瓶饮料买了回来。“我把一瓶最好喝的醒目喝完了,我还想喝!”妈妈说:“不行,喝了一瓶就不能再喝了!”正好姐姐的饮料喝不了了,妈妈说:“你把姐姐的这瓶喝了吧!”我三口两口就把饮料喝完了,我舔了舔嘴说:“真好喝!”

我真是个饮料迷!

第7篇我喜欢作文

在这个大千世界里,每个人都有所爱的名人名言。而我就喜欢高尔基的那句话——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。因此,我也爱上了书。

在我咿呀学语的时候,我就和书结下了不解之缘。每当我依偎在妈妈的怀里,听妈妈讲有趣的故事时,便觉得世界上最幸福的事就是听妈妈讲故事了。

如今的我已深深地喜欢上了高尔基的“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”这句话,也深深地爱上了书。从古至今,从中至西,一切好书我都十分爱着。我曾为保尔的钢铁精神而感动,为哈姆莱特的不幸遭遇而痛惜;也曾为哈佛女孩刘亦婷的执着精神而钦佩,为卖火柴的小女孩悲惨的命运而感到怜惜......

每当我捧起书时,便想到“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”这句话。曹文轩叔叔的《青铜文化》让我体会了人世间浓浓的情意;《鲁滨逊漂流记》让我学会了生存;朱自清爷爷的《背影》让我品位了天下父亲的朴实憨厚;冰心奶奶的《小桔灯》让我懂得了天下母亲的爱......

因为高尔基的那句话——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,让我爱上了书。书是美好的。书,就像一块磁铁,牢牢地把我吸住;书就像一叶扁舟,载着我在知识的海洋里遨游;书,就像一枚指南针,为我指引人生的航向。

第8篇我喜欢作文

我叔叔家有一只十分可爱的小乌龟,名字叫花花。

花花和别的小乌龟一样,背上背着一个又硬又绿的龟壳,中间凸起,像个小山丘,上面还有很多不规则的六边形花纹。花花腹部有点凹,所以它是一只小母龟。它的四肢又扁又短。平时,花花会伸出三角形似的头,瞪着它那双芝麻一样的小眼睛,东瞧瞧,西望望。

花花吃东西时,如果有人把手伸到它面前的话,它就会立刻变成一个“疯狗”,毫不犹豫地一口咬上去。

记得有一次,妈妈买了一些活虾,我问妈妈要了几只,统统扔进了花花的“水中地盘”。一开始,花花正津津有味地吃着它的早餐,没有理会那些小虾,于是,这些小虾便开始胡作非为了!一只又一只的小虾挤到花花面前,狼吞虎咽地吃起花花的早饭来了。花花一见这些外来“小客户”竟然如此大胆,吃起了它的早饭,便凶狠狠地盯着这些小虾,但一想是我扔的,便又忍住了。可这些虾不但不领花花的情,而且更加胡作非为了!这下,花花发脾气了,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,冲进了虾群,一口咬住一只小虾的颈部,其他小虾见了,纷纷往后退。那只被花花咬住的小虾,疼得一蹦一跳的,花花才不管它疼不疼呢,前脚把虾的身体一摁,头用力往上一抬,便把小虾的头咬下来了。花花开始一口一口地吃起了它的战利品——花花先把虾头部的肉吃了,再把虾壳一点一点地小心翼翼地咬下来,最后大口大口吃起了鲜美多汁的虾肉。当花花吃完那只小虾时,回过头来,瞪了别的小虾一眼,好像在说:“瞧见了吗?这就是跟本小姐作对的下场!”过了一会儿后,花花又去吃它的早餐了。

看,这就是我叔叔家的小乌龟——花花,你们喜欢它吗?

第9篇我喜欢作文

我是一个象棋爱好者。因为下象棋可以增长智慧,锻炼思维,所以我喜欢它。

每当我写完作业或双休日休息的时候,我都会摆上棋盘,和妈妈“大杀”一通。

每一步我喜欢用“当头炮”,可妈妈又“马来跳”,我忙出“车”,吓得妈妈的“马”又回到了原位。我的“炮”隔山打“卒”,妈妈吃了一惊,马上调兵遣将,组织进攻。我呢,不慌不忙,按原计划行事。不好,妈妈吃了我一个“马”,我也不客气了,吃了妈妈一个“车”,妈妈将我的军,我连忙支“士”。就这样,我们是兵来将挡,水来土掩,你来我往,杀得难解难分。盘上真是昏天黑地,你死我活。现在,妈妈只剩下一些残兵败将了,一个“卒”,一个“车”,一个“马”,还有一个“将”。我的兵力也不多了,只剩下一个“车”,一个“马”和一个“将”,可我们还是顽强地战斗着。爸爸来叫我们吃饭,我连头也不抬起的说:“会儿”。我的眼睛紧盯着棋盘,因为稍一疏忽就会全军覆没。妈妈看到大势已去,想以和棋告终,我坚决不同意,我觉得下棋的乐趣就在于决出胜负。我喜欢下棋,也正是这个原因,最后,我以微弱的优势战胜了妈妈。

我最喜欢下棋,它丰富了我的业余生活,使我头脑更加聪明、灵活。我长大了还想当一名职业棋后呢!

第10篇我喜欢作文

爸爸和妈妈问我:“你喜欢什么小动物?”“小香鼠!”我叫道。那一年,爸爸给我买了一只小香鼠,我给它起了一个名字,叫“小香香”。 “小香香”的毛是由白色、棕色和一点灰组成,它的面目和小兔子的面目很相似,但总比小兔子的面目可爱一些、聪明一些、美丽一些、细腻一些、柔软一些,真是“香鼠虽小,小有小的可爱”啊!有一次,我在家里玩,我的好朋友尹艺菲来我家玩,她看见我的“小香香”,恳求我:“借我玩会,可以吗?” 我怕她把我的“小香香”玩死了,就没有答应借给她,但她在我家的时候一直用可怜的眼神盯着我,我实在受不了了,于是就借她了。她抚摸着“香香”,很温柔的样子。她又向我要食物喂它,生怕它饿着。

尹艺菲走了,不知怎么了,“香香”变得委靡不振。第二天,我一早去上学,根本没时间搭理它。放学后,我才想起这个可怜的小家伙,我急忙跑回家一看,小香鼠饿死了。我非常后悔,后悔没有时间喂它吃的;我非常伤心,因为它被我饿死的。但是爸爸告诉我,不一定是这个原因。我不懂得科学的喂养办法是小香香夭折的主要原因。我觉得爸爸讲得对,以后,我要好好学习科学知识,这样才有能力养好这些美丽的小动物。保护那些弱小的生命,绝不残害弱小的生命。不随便买小动物,就是对小动物最好的保护。

第11篇我喜欢作文

我喜欢你:笔

在我高兴时,曾有你的祝愿;在我悲伤时,曾有你的安慰;在我寂寞时,曾有你的陪伴。

我曾利用你,帮我记录着快乐时光;我也曾利用你,帮我发泄出心中的不满。

结果,你离开了我。你有你毕生的“心血”成就了我,而我无法报答你的艰辛付出。

我想对你说:我喜欢你,即使你选择离开我,但我是不会忘记你的。

我喜欢你:纸

你脏了,而你说这是你的使命;你皱了,而你说这是你的报应。

你完成了你的使命,我会好好珍藏你的;你受到了惩罚,我未曾想过把你丢弃。

也许我会把你遗忘在某个角落来,你不曾抱怨过,只是默默得微笑着。

我想对你说:我喜欢你,如果你累了,你就逃走吧!我不会埋怨你的。

我喜欢你:书

你是友谊的桥梁;你是知识的宝藏;你知天文识地理,是未来的脊梁。

你饱读经诗,我崇拜你;你满肚文墨,我追捧你;你华丽背后的眼泪,我理解你。

你让人琢磨不透,但我不会就此罢手;你背后莘莘学子众多,我希望能成为你的骄傲。

我想对你说:我喜欢你,你可以把我忽略了,但是我不予许我把你忽略了。

喜欢就大胆说出来吧!也许过了这个村没了这个店,要永远相信自己的选择。

第12篇我喜欢作文

大家好,我最喜欢的历史人物是张辽张辽是三国时曹操的大将军,也是我最喜欢的历史人物。。

曹操一般只给他很少的兵马,因为张辽经常以少胜多。张辽最有名的一次以少胜多的战事,是孙权十万大军来攻合肥的时候。那时张辽只有八千兵马,孙权却有十万。晚上张辽让士兵放火,自己又带了八百兵士在孙权营外埋伏好。忽然,孙权营里火光冲天,许多兵逃出来了。这时张辽带兵冲向残兵,孙权大败。后来,孙权退兵,走到一个芦苇很多的地方。张辽再次火攻,孙权的士兵全被烧死了。只有孙权自己逃出了大火。你们看张辽是一位威武的战士啊。张辽不仅勇猛而且还有头脑张辽还有一次比较有名的战役。不是以少胜多,是用计杀了孙权爱将太史慈。

那时太史慈发兵三万来攻合肥。张辽和太史慈前面几仗打成平手,双方都折了兵马。有一天太史慈派一个人进合肥,夜晚打开城门,让他攻进去。张辽早猜到他要用这招,让人把太史慈派来的人杀了,夜晚打开了城门。太史慈见城门大开,心中欢喜,第一个进了城。忽然城内万箭齐发,太史慈被乱箭射死。孙权悲痛不已。几十年后,东吴士兵提起张辽,仍然个个吓得心惊胆战。孙权有一句称赞张辽的话,是这样的:“有勇有谋有义,真不愧为大将!”

怎么样,张辽真是一位智勇双全的大将军吧?

第13篇我喜欢作文

“迎接另一个晨曦,带来全新空气------”每当听到这首<<北京欢迎你>>之时,我就会百感交集、思绪万千。

其中有一句是:“陌生熟悉都是客人请不用拘礼!”这说明了我们非常欢迎外国人到中国来。远道而来的外国朋友是我们的客人,不用拘束自己。正是因为这样我们才会把奥运会办好。

还有一句是:“北京欢迎你,为你开天辟地,流动中的魅力充满着朝气------”说明中国在进步,奥运会的开幕更是丰富多彩,看了之后让人难以忘怀。特别是那二十九个脚印,一步一步的“来到”鸟巢。二十九个,是代表这是二十九届奥运会。这一百年来的梦想终于实现了!每一个比赛场地,都经过了一番精心的设计,每一个角落都显示出中国的古老而悠久的历史。中国从古到今的每一幕都展现在世人面前,让世界各国都惊讶不以。

歌词中有一句:“北京欢迎你,在太阳分享呼吸,在黄土地刷新成绩;北京欢迎你,像音乐感动你,让我们加油去超越自己。”正说明了希望在比赛中,运动健儿们取得好的成绩——多多拿金、银、铜牌。只要我们大家加油努力就可以冲破极限,超越自己。在生活中也是一样的只要坚持不懈,就能成功或者超越极限。

这首歌中有一句最让人激动,那就是:“北京欢迎你,有梦想谁都了不起,有勇气就会有奇迹!”这证明了一个人只要有梦想就很了不起;只要有勇气就会出现奇迹。

我非常喜欢〈〈北京欢迎你〉〉这首歌!因为它记录着一个中国100年来的梦想,终于在“今天”实现了。还有这首歌让人热血沸腾、激动不以,正因为这样,所以全中国也许全世界都特别喜欢这首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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